圣彼得堡留學服務網
博士后推薦
來源:
時間:2013年03月27日
【字體:大中小】
1. 獲得副博士學位且成績優秀者,教育處(組)可根據留學人員本人申請及對其實際考察結果推薦其進入國內博士后流動站。
2. 申請者應提交以下材料:
— 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制定的《博士后申請表》
—留學院校在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復印件存檔)
—學位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復印件存檔)
— 俄方兩位以上(含兩位)教授推薦信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復印件存檔,并附譯文)
— 個人留學期間的學術活動總結
— 留學期間所發表文章及參加學術會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復印件存檔)
— 留學人員若已聯系好國內博士后流動站,應提供國內博士后流動站同意進站的意向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復印件存檔)
3.以上材料需提前15天提交教育處(組),經教育處(組)審核后,開具推薦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