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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學人員回國機票預訂
來源:
時間:2013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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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家有關規定,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學成回國時,回國國際機票由教育處提供。留學人員擬定回國日期后,應提前20天向所注冊的教育處(組)提出書面訂票申請,教育處(組)審核后按“就近直航”的原則訂購單程一次回國機票,機票一經確定不得更改、退換。
書面訂票申請應包含如下信息:
1.回國日期,航班號;
2.護照首頁(含本人各項信息及照片的頁)掃描件(或傳真)—請將掃描文件命名如下:訂票日期-姓名-航班號-回國日期。如,5月1日劉備擬購海航HU7986機票,6月1日回國,則掃描文件應命名為5-1-劉備-HU7986-6月1日。
3.聯系電話及郵件地址。
以上信息請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電子郵件主題請寫上姓名,航班號和回國日期)直接報所注冊的教育處(組)。機票訂畢,會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留學人員,如在提交申請一周后仍無反饋信息,請主動電話或郵件咨詢。
在其他領館注冊的留學人員請與當地領館負責教育的同志聯系。
你 注:為提高工作效率,請公派留學生將掃描文件按規定命名,郵件主題填寫訂票人姓名、航班號及回國日期。
同期留學人員超過2人以上的,請集體統一訂票。
書面訂票申請應包含如下信息:
1.回國日期,航班號;
2.護照首頁(含本人各項信息及照片的頁)掃描件(或傳真)—請將掃描文件命名如下:訂票日期-姓名-航班號-回國日期。如,5月1日劉備擬購海航HU7986機票,6月1日回國,則掃描文件應命名為5-1-劉備-HU7986-6月1日。
3.聯系電話及郵件地址。
以上信息請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電子郵件主題請寫上姓名,航班號和回國日期)直接報所注冊的教育處(組)。機票訂畢,會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留學人員,如在提交申請一周后仍無反饋信息,請主動電話或郵件咨詢。
在其他領館注冊的留學人員請與當地領館負責教育的同志聯系。
你 注:為提高工作效率,請公派留學生將掃描文件按規定命名,郵件主題填寫訂票人姓名、航班號及回國日期。
同期留學人員超過2人以上的,請集體統一訂票。